當前位置:聚美館>智慧生活>心理>

離任老村支書補貼政策

心理 閱讀(5.75K)
離任老村支書補貼政策

累計任村主職10—15年的生活困難補助每人370元一月,16—20年的生活困難補助每人390元一月,21年以上的生活困難補助每人430元一月,獎勵標準不變,累計任村主職兩屆或6年以上(含6年)10年以下者或累計任其他村幹部職務16年(含16年)—20年(含20年)者每人的生活困難補助120元一月。

1、每個農村的政策不同,村幹部離任補貼不同,有些地區村幹部離任補貼高,有些地區村幹部離任補貼低。一般情況下,村幹部任職年齡達到十年以上才能享受離任補貼。村幹部累計任職時間越久,那麼離任補貼也就越高,但是並不是每一位村幹部都可以領取補貼,村幹部需要正常辦理離任手續,任期符合當地政策條件,非正常離任不能享受補貼。

2、村幹部離任補助新標準,累計任職滿9年按照10%覈定,累計任職滿18年按照20%覈定,累計任職滿27年以上按照30%覈定。由此可見,村幹部工作時間越久,離任後的補貼也就越高,有些村幹部在農村工作二三十年,每個月可以拿幾百元的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