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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9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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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96條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並無十倍賠償的規定,與之最接近的是“食品安全法”第96條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

第一條 爲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消費者爲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權益受本法保護本法未作規定的,受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保護。

第三條 經營者爲消費者提供其生產、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應當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規定的,應當遵守其他有關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