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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願消防隊設立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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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願消防隊設立標準

一、人員配備

(一)志願消防隊隊員配備不少於8人,分A崗(白班)4人和B崗(夜班)4人。

(二)志願消防隊設隊長1名,A崗、B崗中各設1名駕駛員。

(三)隊長建議由各鄉鎮從事防火工作的分管領導兼任,志願消防隊員負責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災撲救工作。

(四)隊員應當接受崗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撲救初起火災業務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識等。

二.器材配置

(一)微型消防站應根據撲救初起火災需要,配備消防車輛以及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水槍、水帶、消防頭盔、滅火防護服、防護靴、破拆工具等器材。

(二)製作器材置物架,做到設備擺放整齊劃一。

三、崗位職責

(一)隊長負責組織制定各項管理制度和滅火應急預案,掌握人員和裝備情況,組織開展業務訓練,組織指揮撲救初起火災負責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

(二)消防隊員負責撲救初起火災熟悉滅火應急預案,熟練掌握器材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包括消防車輛的熟練駕駛),並落實器材維護保養參加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傳教育。

(三)微型消防站應加強與區消防救援大隊業務溝通,並將1名常駐鄉鎮隊員聯繫號碼報區消防救援大隊,便於雙向聯繫。

(四)當區消防救援大隊救援力量到達火災現場時,志願消防隊聽從區消防救援大隊統一指揮,協助做好火災撲救工作。

四、值守聯動

(一)確保應急值班電話24小時暢通,做好應急準備。

(二)接到火警資訊後,值班人員迅速覈實火情,啓動滅火處置程序。消防員應第一時間集合並迅速趕赴現場處置。

五、管理訓練

(一)微型消防站應制定並落實崗位培訓、隊伍管理、訓練制度、設備保養維修、防火宣傳、值守聯動等管理制度。

(二)微型消防站應組織開展日常業務訓練,不斷提高撲救初起火災的能力。訓練內容包括體能訓練、滅火器材和個人防護器材的使用等。區應急管理局將適時舉辦鄉鎮微型消防站“大比武”競賽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