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發生個人糾紛,可以先找所在村村委會進行協調,這本身就是村民委員會的職責之一,一般來說,他們情況熟悉,案由相對清楚,由於隔得近,從時效上說,有利於控制事態發展,但有的農村宗族觀念較強,有時調解的公信度受到質疑,碰到這種情況,則可到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司法所進行調解。
農村發生個人糾紛,可以先找所在村村委會進行協調,這本身就是村民委員會的職責之一,一般來說,他們情況熟悉,案由相對清楚,由於隔得近,從時效上說,有利於控制事態發展,但有的農村宗族觀念較強,有時調解的公信度受到質疑,碰到這種情況,則可到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司法所進行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