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環境保護管理方面: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築施工噪聲污染、建築施工揚塵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城市焚燒瀝青塑料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燃放煙花爆竹污染等。
(三)交通管理方面:侵佔城市道路(車行道外)、違法停放車輛、污染城市環境衛生車輛等。
(四)水務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及違規取土、城市河道違法建築物拆除等。
(五)市政公用設施執行管理方面、園林綠化設施管理等。
(六)工地管理方面:工地運輸渣土及其他材料運輸沿途拋、灑、遺、漏、揚塵等。
(七)環境衛生管理方面:城區環境衛生管理、路面清掃保潔、城區垃圾清運處置等。
(八)城建管理方面:城區違建、違規裝飾、裝修、挖掘破道等。
(九)物業管理方面:城區物管公司及小區管理等。
(十)屬於我單位設定的劃線停車違規收費方面。
(十一)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的違法或不當行爲。
(十二)屬於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範圍內的其他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