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聚美館>智慧生活>心理>

城鄉建設局管理範圍

心理 閱讀(1.48W)
城鄉建設局管理範圍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等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定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政府規章草案和縣政府規範性檔案以及相關中長期發展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二)承擔推進全縣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責任,編制保障住房規劃及年度計劃制定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擬訂全縣公共租賃住房規劃及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公共租賃住房資金安排,並監督組織實施負責指導房改資金歸集、管理和使用工作負責住房保障和房改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指導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對全縣住房保障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和協調指導承擔推進全縣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擬訂全縣住房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擬訂全縣住宅產業化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相關政策,指導住宅產業化實施工作。

(三)承擔全縣房地產開發管理工作的責任。貫徹國家、省、市有關房地產開發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並監督執行擬定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擬定房地產開發、商品房預售、房屋交易市場、房屋中介、房屋租賃、物業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監督規範全縣房地產市場秩序。

(四)承擔全縣城鎮建設管理工作的責任。擬定全縣城市建設管理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全縣城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投資計劃建議並組織實施參與全縣城市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前期工作的論證、審查負責縣本級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前期論證、組織實施、竣工驗收和建管交接工作負責市政公用設施建設的安全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城鎮物業、供水、供熱、燃氣、排水和污水處理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城鎮管理相關執法工作。

(五)承擔全縣建築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責任。擬定並監督執行、建築業的行業發展規劃、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貫徹落實建築業、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的技術政策監督管理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爲指導全縣建築活動,負責全縣建築工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建築裝飾裝修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市場主體合同履約行爲的監督管理負責建築市場誠信體系建設負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造價諮詢、監理等企業資質管理工作指導企業開拓外埠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