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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是指承擔建築工程項目建設的:
1、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
2、勘察單位項目負責人
3、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
4、施工單位項目經理
5、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
建築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是指參與新建、擴建、改建的建築工程項目負責人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在工程設計使用年限內對工程質量承擔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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