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繳費年限
參保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1)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的
(2)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6月30日前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
(3)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7月1日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4)1998年6月30日前應參加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1998年7月1日以後辦理參保
補繳手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2、按月領取:
A.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B.個人帳戶養老金=個人帳戶儲存額÷個人帳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C.以上兩項A+B之和爲每月領取額。
3、基本養老金每年7月根據全省統一公佈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
新社保政策有:
1、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可按月領取養老金
2、不滿十五年的,則可一次性補繳或轉入其他類型的社保
3、以及醫保的參保人員在退休時累計繳費滿一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可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