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住條件是外國人需要在馬來西亞居住10年以上纔可以去申請永久居留權!
馬來西亞,簡稱大馬,是君主立憲聯邦制國家,首都吉隆坡,聯邦政府行政中心布城。全國分爲13個州和3個聯邦直轄區,全國面積共33萬平方公里!
馬來西亞呆多久可以永住
1、凡是居留在馬來西亞連續2年以上的外籍妻子可申請馬來西亞公民身份。
2、馬來西亞公民的外籍孩童可以申請馬來西亞公民的身份。
3、在馬來西亞居住長達10年至12年的外籍人士可以申請永久居留證。
4、持有永久居留證者可以向註冊局申請身份證和無限期居住在馬來西亞。除此之外,還可以在沒有工作準證的情況下工作或擁有自己的財產。但是,持有永久居留證者不可以在選舉中投票。
馬來西亞呆多久可以永住
1、一年內必須身在馬來西亞或在馬來西亞定居至少累計90天
2、外國收入必須至少每月4萬令吉(約1萬2800新元),此前的條件爲每月1萬令吉
3、擁有至少100萬令吉的定期存款且被允許提款最高50%的本金用作購買房產、健康或孩子教育用途
4、符合資格的申請者將被分爲兩個類別,即35至49歲,以及50歲及以上人士
5、長期居留證從原有的10年改爲5年,參加者可再申請延長5年,惟須符合申請條件
6、須申報至少150萬令吉的流動資產
7、證件收費從每年90令吉提高至500令吉,且向主申請人徵收5000令吉和每名家屬徵收2500令吉的處理費
8、申請人及家屬的證件更新、更換主申請人、更換申請人及家屬國籍等,都必須進行及透過安全審查
9、所有申請人及家屬須提呈良好行爲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