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醫保報銷比例:1、學生、兒童。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範圍的18萬元以下醫療費用,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爲500元,報銷比例爲55%二級醫院起付標準爲300元,報銷比例爲60%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爲65%。
2、年滿70週歲以上的老年人。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範圍的10萬元以下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爲500元,報銷比例爲50%二級醫院起付標準爲300元,報銷比例爲60%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爲65%。
3、其他城鎮居民。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範圍的10萬元以下的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爲500元,報銷比例爲50%二級醫院住院起付標準爲300元,報銷比例爲55%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爲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