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劫持航空器(故意或者過失)致人重傷、死亡
2、故意傷害(故意或者過失)致人重傷或者(過失)致人死亡
3、強姦(故意或者過失)致使被害婦女重傷或者(過失)致使被害人死亡
4、非法拘禁(過失)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的
5、拐賣婦女、兒童(故意或者過失)致使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及其家屬重傷或者(過失)致使其死亡
6、暴力干涉婚姻自由(過失)致人死亡,虐待(過失)致人重傷、死亡,包括引起被害人自殺的
7、搶劫(故意或者過失)致人重傷或者死亡
8、非法行醫(過失)致使就診人死亡
9、搶奪(過失)致使被害人重傷或者致使被害人自殺的,成立搶奪罪,屬於“情節嚴重”搶奪(過失)致使被害人死亡的,成立搶奪罪,屬於“情節特別嚴重”。以上情形,不再認定爲搶奪罪與過失致人重傷(死亡)罪的想象競合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