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教育教學活動中及其他場合有損害黨中央權威、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
(二)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違背社會公序良俗。
(三)透過課堂、論壇、講座、資訊網絡及其他渠道發表、轉發錯誤觀點,或編造散佈虛假資訊、不良資訊。
(四)違反教學紀律,敷衍教學,或擅自從事影響教育教學本職工作的兼職兼薪行爲。
(五)歧視、侮辱學生,虐待、傷害學生。
(六)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遇突發事件、面臨危險時,不顧學生安危,擅離職守,自行逃離。
我是違反職業行爲,主要指的是亂辦班,亂補課,亂收復習資料變相向學生推銷各種學習資料向學生索要禮品還有就是辱罵毆打學生,這些都是違反職業道德的行爲
向學生索要禮物。收取學生贈品。直接或者變相向學生推銷物品。參與校外輔導班授課。暗示或者明確指示學生參加補習班。不認真批改作業。課堂上不認真講課。在課堂上發表違反核心價值觀的言論或者牢騷。毆打謾罵猥褻學生。藉助學生家長關係謀取私利。等等。有一些因爲已經嚴重違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