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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教師可以承擔的除了教學任務外,還能承擔的職務主要分三種,第一是教學崗位職務,比如擔任備課組長、教研組長、專家室負責人、名師工作室負責人等。
第二種是行政職務,如:學校各處室主任、副主任、工會副主席、主席、副校長、副書記、校長、書記等,第三種是校外職務,比如教研員、教師發展中心主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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