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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1985年,趙民、周*芳夫婦倆用各自的後綴字定名“民芳菜館”。
當年的“民芳菜館”就佇立在北京東四十字路口東南角,那可是門庭若市、生意極其火爆的老北京家常菜館。
後來夫婦二人離婚後又各自經營着自己的餐廳,但“民芳”二字卻被同時使用。趙民先生爲了有別於過去,但卻希望大家能記住這京城“家常菜”的代表,於是將“民芳菜館”改名爲“東四民芳”,並自2000年一直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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