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加強資產評估專業人員隊伍建設,提高資產評估專業人員素質,規範資產評估行業管理,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和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從事資產評估業務的專業人員。
第三條 國家設立資產評估師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制度,面向全社會提供資產評估師能力水平評價服務,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統一規劃。
第四條 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實行考試的評價方式。
資產評估師英文爲:Public Valuer(簡稱 PV)。
第五條 透過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考試並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表明其已具備從事資產評估專業崗位工作的職業能力和水平。
第六條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共同負責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制度的政策制定,並按職責分工對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制度的實施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中國資產評估協會具體承擔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的評價與管理工作。
第二章 考 試
第七條 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增設珠寶評估專業,其資格名稱爲資產評估師(珠寶)。資產評估師(含珠寶評估專業)職業資格(以下統稱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製度。
第八條 中國資產評估協會負責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考試的組織和實施工作。組織成立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考試專家委員會,研究擬定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考試科目、考試大綱、考試試題和考試合格標準。
第九條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對中國資產評估協會實施的考試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指導中國資產評估協會確定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考試科目、考試大綱、考試試題和考試合格標準。
第十條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符合下列相應條件之一的人員,可申請參加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管理學、經濟學、理學、工學學科門類專業的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5年,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專業工作滿3年
(二)取得管理學、經濟學、理學、工學學科門類專業的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3年,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專業工作滿1年
(三)取得管理學、經濟學、理學、工學學科門類專業碩士學位或者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1年
(四)取得管理學、經濟學、理學、工學學科門類專業的博士學歷(學位)
(五)取得其他學科門類專業上述學歷(學位)的人員,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六)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