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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地方官員的別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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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地方官員的別稱

地方官職秦漢主要行政區是郡。郡的長官,秦稱郡守,漢稱太守。隋唐主要行政區是州,州官稱刺史,屬官有長史、司馬等。唐代在一些軍事重鎮,設節度使,屬官有行軍司馬、參謀、掌書記等。宋代州官稱知州,縣官稱知縣。明清改州爲府,稱知府。此外,漢代也設州,天下分十三個州,基本上是監察區,中央派官員去刺探情況,稱刺史。唐代全國分二十二個道,也稱監察區,中央派官員前往巡視,稱黜陟使。宋代全國分二十幾個路,路中設若干司,分管各方面的事務。元代地方最高行政機構叫行中書省,明代改稱承宣布政使司,習慣上仍稱爲“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