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時候,沒有父親的孩子叫做“失怙”,失去母親的孩子叫做“失恃”,父母雙亡則稱作“孤露”、“棄養”。
    古時候的孤兒院又叫做:“慈幼局”,“癸亥,詔給官田五百畝,命臨安府創慈幼局,收養道路遺棄初生嬰兒,仍置藥局療貧民疾病。”
   古時候的養老院叫做:“孤獨園,”“凡民有單老孤稚不能自存,主者郡郡縣鹹加收養,贍給衣食,每令周足,以終其身。又於京師置孤獨園,孤幼有歸,華髮不匱”
古代孤兒可以被叫爲棄子,棄嬰。
孤:意思是幼年死去父親或母親或父母雙亡。
如,託孤。
老而無子曰獨,幼兒無父曰孤。
《孟子孟惠王下》
無父何怙,無母何恃。
《詩 小雅 蓼莪》
所以怙恃爲父母的代稱。幼年失去父母的意思又可表達爲“幼失怙恃”。所以“幼失怙恃”的孩子可喚爲孤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