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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農村建房審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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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農村建房審批流程

武漢農村建房審批的流程如下:

(1)提出申請:建房申請人持經本村民小組2/3以上農戶簽字(村民小組組長和四鄰必須簽字同意)的報告,向所在地村民建房理事會提出建房申請。

(2)村組會評:村民建房理事會和村委會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召開聯席會議進行討論,經討論透過後,將申請建房戶的基本情況在申請人所在的村民小組張榜公示。

(3)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覈: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接村委會上報的農村村民建房審批申請表後,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審查申請人是否符合建房條件。

(4)發放證書:國土資源管理所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領取《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副本)》、《建設用地批准書》,並領取通用標準設計圖紙。

(5)張榜公佈:農村宅基地經依法批准,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所屬的村民小組,村民小組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內,將審批結果張榜公佈,公佈期限爲5天。

(6)放線及施工:建房戶應在開工前7日向鄉鎮(街道)村鎮規劃建設管理所和國土資源管理所申請放線,方可開工建設。

(7)竣工驗收及登記發證:農村村民在建房屋竣工後,應向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申請竣工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