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職工醫療保險
門診在職員工報銷比例:70%起。退休人員報銷比例:85%起住院年不分在職人員還是退休人員,第一次住院報銷比例:85%起。第二次住院報銷比例85%起。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門診一級醫院報銷比例55%二級及以上醫院報銷比例:50%起住院兒報銷比例75%起。
1、一級定點醫療機構起付標準
從原來的300元,調整爲200元,降低了100元。
2、二級定點醫療機構起付標準
從原來的400元~500元,調整爲300元,降低了100~200元。
3、三級定點醫療機構起付標準
從原來的800元,調整爲600元,降低了200元。
4、特三級定點醫療機構起付標準
未發生變化,仍然是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