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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教合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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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教合一制度

政教合一是指政權和神權合二爲一的社會政治制度。

這種國家在國家管理上的基本特點是:神權高於一切.同時,在有的政教合一的國家裏,其國家元首和宗教領袖爲一人擔任,作爲國家的法律以基本上宗教教義爲依據制定,而在處理民間一切事務上宗教教義是評判的準則。

歷史上政教合一制度在世界許多國家實行過,現在還有不少國家實行這種社會制度。這種社會制度的產生,有着比較深刻的社會歷史背景.一般的理論認爲,是由於國家統治階級需要宗教作爲一種統治工具.但從宗教歷史發展過程看,兩者相互需要的觀點應該比較全面.也就是說當時封建統治階級爲了維護和加強自己的政治統治,需要利用宗教而宗教首領爲了擴大影響、爭奪勢力,也需要與封建統治者的聯合。掌握神權與掌握政權的兩大集團既彼此爭奪權勢,又相互依賴和利用。

是指政權和教權合二爲一的政治制度。

體制形式

政教合一是指政治領袖同時兼爲宗教領袖,或者宗教領袖同時兼爲政治領袖,把政權和教權合二爲一的政治制度。政教合一的社會,主要有兩種表現形式:

1 神權國度(Theocracy),即宗教領袖與國家元首同爲一人,教權和政權由一人執掌,宗教領袖行使着宗教和世俗兩方面的管理職能。國家法律以宗教教義爲依據,宗教教義是處理一切民間事務的準則。例如:梵蒂岡、正統哈里發時期的阿拉伯世界、伊朗等。

2 政權國度(Caesaropapism),即國家元首領導一切,行使着世俗和宗教雙方面的管理職能。國家充分運用宗教爲政治服務,國家不僅掌管世俗權力,而且也使教會事務成爲國家事務的一部分。如:東羅馬帝國、沙皇俄國。

歷史上伊斯蘭世界宗教領袖“哈里發”在倭馬亞(也稱伍麥葉)王朝世襲後

政教合一是一種政權和神權合二爲一的政治制度。其基本特點是:國家元首和宗教領袖同爲一人,政權和教權由一人執掌國家法律以宗教教義爲依據。

政教合一制度是宗教和政治結合最密切的形式。近代資產階級革命以後,多數國家實行政教分離,相繼廢除政教合一制度。但仍有少數國家實行這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