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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特種設備登記證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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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特種設備登記證辦理流程

按臺(套)辦理:

使用單位申請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時,應當逐臺(套)填寫使用登記表,向登記機關提交以下相應資料,並且對其真實性負責:

(1)使用登記表(一式兩份)

(2)含有使用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證明或者個人身份證明(適用於公民個人所有的特種設備)

(3)特種設備產品合格證(含產品數據表、車用氣瓶安裝合格證明)

(4)特種設備監督檢驗證明(安全技術規範要求進行使用前首次檢驗的特種設備,應當提交使用前的首次檢驗報告)

(5)機動車行駛證(適用於與機動車固定的移動式壓力容器)、機動車登記證書(適用於與機動車固定的車用氣瓶)

(6)鍋爐能效證明檔案。

鍋爐房內的分汽(水)缸隨鍋爐一同辦理使用登記鍋爐與用熱設備之間的連接管道總長小於或者等於1000米時,壓力管道隨鍋爐一同辦理使用登記包含壓力容器的撬裝式承壓設備系統或者機械設備系統中的壓力管道可以隨其壓力容器一同辦理使用登記。登記時另提交分汽(水)缸、壓力管道元件的產品合格證(含產品數據表),但是不需要單獨領取使用登記證。

沒有產品數據表的特種設備,登記機關可以參照已有特種設備產品數據表的格式,制定其特種設備產品數據表,由使用單位根據產品出廠的相應資料填寫。

可以採取網上申報系統進行使用登記。

按單位辦理:

使用單位申請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時,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以下相應資料,並且對其真實性負責:

(1)使用登記表(一式兩份)

(2)含有使用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證明

(3)監督檢驗、定期檢驗證明(注3-1)

(4)《壓力管道基本資訊彙總表——工業管道》(格式見附件C),《氣瓶基本資訊彙總表》(格式見附件D)。

注:新投入使用的氣瓶應當提供製造監督檢驗證明,進行定期檢驗的氣瓶應當同時提供定期檢驗證明。壓力管道應當提供安裝監督檢驗證明,達到定期檢驗週期的壓力管道還應當提供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