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如下
二、備案應提交資料:
1、企業工商營業執照
2、組織機構代碼證
3、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產品檢測合格證明
4、產品質量保證書
5、相應產品標準
6、其他相關資料。
三、提交資料爲複印件的,應加蓋單位公章,並出示原件覈對。如提供的資料爲外國文的,應同時提供中文翻譯件。
四、本表可填寫後打印或用鋼筆填寫,字跡端正,不得塗改。 注:原《備案證明》過期失效後,重新申請備案企業另需提交:
1、原《備案證明》原件
2、原備案產品應同時申請備案
3、檢測報告應爲具有相應資質的本市檢測機構出具的近3個月的內的產品型式檢驗合格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