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官場職位,以縣(區)級爲例,一般分黨委和政府二個系統
黨委系統:書記、副書記、政法委書記、紀檢委書記、組織部長、宣傳部長、統戰部長,以及下轄鄉鎮(街道)的黨委書記、副書記等
政府系統:縣(區)長、副縣(區)長,政府直屬部門的局、委、辦的局長(主任)及副職,下轄鄉鎮(街道)的鄉鎮長(主任)及副職等。
現行官場職位,以縣(區)級爲例,一般分黨委和政府二個系統
黨委系統:書記、副書記、政法委書記、紀檢委書記、組織部長、宣傳部長、統戰部長,以及下轄鄉鎮(街道)的黨委書記、副書記等
政府系統:縣(區)長、副縣(區)長,政府直屬部門的局、委、辦的局長(主任)及副職,下轄鄉鎮(街道)的鄉鎮長(主任)及副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