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聚美館>智慧生活>心理>

宋代言官制度

心理 閱讀(1.38W)
宋代言官制度

言官:規諫皇帝,糾察百司,皇帝不得殺言官。

言官的官方稱呼是臺諫官、科道官,大致維持着200人左右,主要由都察院御史和六科給事中組成,雖然大多數品秩並不很高,卻擁有直諫上言且言不論罪的特權。

言官制度的初衷無疑是好的,甚至具有相當的瞻前性。而在言官的選舉上,"剛正不阿,忠君愛國"是其標配,宋代名相司馬光對於言官的選擇,就言:凡擇言官,當以三事爲先:第一不愛富貴,次則重惜名節,次則曉知治體。作爲封建時代唯一擁有"言論自由"特權的羣體,言官不僅是皇權獨裁的一面反光鏡,同樣也是貪污腐敗的監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