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聚美館>智慧生活>心理>

宋代大理寺丞是幾品官

心理 閱讀(2.21W)
宋代大理寺丞是幾品官

正六品。是掌管全國刑獄的最高長官。

大理寺是古代重要的一個官署名,專門負責刑獄案件的審理,它相當於是現在的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的法律機關。

大理寺丞是正三品。全國三大司法長官之一,正三品。掌握全國刑獄的最高長官。置大理寺的最初目的,是因爲地方官員的司法權力過大,可自行勾決死刑犯人,造成不少冤假錯案。

爲了使刑獄彙總,始置大理寺,作爲複審機關。大理寺作爲封建朝廷最高審判機關之一。秦時稱爲廷尉,漢因之。漢景帝中更名大理,其後時稱大理,時稱廷尉。

北齊置大理寺。隋承北齊之制置大理寺,唐以後的各個朝代均承前朝之制設大理寺。

唐高宗、武則天時也曾一度改名詳刑寺、司刑寺。

置大理寺的最初目的,是因爲地方官員的司法權力過大,可自行勾決死刑犯人,造成不少冤假錯案。

爲了使刑獄彙總,始置大理寺,作爲複審機關。

大理寺丞在宋代是正八品官。分管大理寺的各項事務。

北齊時爲七品,隋時爲正七品下。唐時爲從六品上。北宋初爲寄祿官,元豐改制後爲正八品職事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