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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的限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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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的限購政策

滬籍單身人士

一、單獨名下有房,限購。

二、單獨名下無房,本人和父母在2011.1.30之前共有不超過2套(含2套),可新購一套住房。

三、單獨名下無房,本人和父母在2011.1.30之前共有超過3套(含3套),限購。

滬籍已婚人士

一、夫妻雙方都是上海戶籍

a、夫妻雙方在2011.1.30之前各自和父母共有不超過2套(含2套)可新購二套住房。

b、夫妻一方在2011.1.30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無房,可新購一套住房。

c、夫妻一方在2011.1.30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與父母共有1套,可新購一套住房。

d、夫妻一方在2011.1.30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與父母共有2套,可新購一套住房。

e、夫妻一方在2011.1.30之前和父母共有超過4套(含4套),限購。

二、夫妻雙方有一方是上海戶籍,另一方是非上海戶籍

a、購買首套房產證可單獨上非上海戶籍一人,但需提供滿5年社保或滿5年個稅證明

b、購二套房產證必須上海戶籍的人上產證,否則限購

注:滿5年社保或滿5年個稅是指籤合同當月不算,往前推算63個月中社保或個稅正常繳納滿6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