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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落戶政策2022最新|外省市子女投靠需要什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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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是國家國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根據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結果,2020年11月1日零時上海市的常住人口爲2487.09萬人。那麼,上海落戶政策2022最新是怎樣的?外省市子女投靠需要什麼條件?

上海落戶政策2022最新

(一)未成年子女

1、外省市人員與本市常住戶口居民(指在本市具有登記常住戶口滿5年)依法辦理婚姻登記後,符合本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16週歲以下或普通高中就讀學生),已隨外省市父(母)辦理出生登記,現要求投靠本市父(母)落戶的,可准予在父(母)戶口所在地(家庭戶,且不因投靠落戶使家庭人均住房面積低於市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準)落戶。外省市人員與本市常住戶口居民(在本市戶口登記滿5年)生育的未成年子女,按下列規定辦理:

(1)父母生育的唯一子女系非婚生,該子女取得《獨生子女證》,或其父(母)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在父(母)戶口所在地落戶;

(2)本市一方因死亡、判刑被註銷本市常住戶口的,其與外省市人員生育的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子女,出生後一直在本市生活的,可以在本市(外)祖父母戶口所在地落戶;如(外)祖父母死亡或不同意落戶的,可在本人、親屬或願意接受其落戶人員在本市的合法住所處落戶。

2、父(母)遷滬落戶時,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生育的未成年繼子(女),其父(母)擁有撫養權滿5年,且其隨繼父(母)在滬共同生活居住滿5年的可以隨遷。

(二)支內、知青子女

1、原由本市經動員、分配去外省市工作人員(以下簡稱“支內、知青人員”),現戶口已回滬落戶的,其子女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回滬落戶:

(1)本市支內、知青人員本人未生育子女,其戶口回滬落戶前已經依法收養的子女,長期隨養父(母)在本市共同生活、年齡不超過25週歲、未婚、未育、無子女、在外省市未就業的,可以在養父(母)戶口所在地落戶;

(2)本市支內、知青人員生育的子女,因病、因傷或因身體重度殘疾而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父母照顧,與父母長期共同生活,且未婚、未育、無子女、在外省市未就業的,可以在其父(母)戶口所在地落戶。

2、本市支內、知青人員無子女回滬落戶的,可以照顧一名未婚、未育、無子女、在外省市未就業、且實際生活基礎長期在本市的親生子女,或符合前述規定的年滿16週歲不超過25週歲的一名孫輩,在申請人本人擁有的合法住所處落戶。投靠人如系未成年人的,應當依法委託一名本市常住戶口人員代爲監護。

上海落戶政策2022最新 外省市子女投靠需要什麼條件

外省市子女投靠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未成年子女投父母戶口(含先育後婚、繼子女)所需材料:

《申報戶口事項申請表》;

入戶地房屋有效權證;

申請人父母婚姻狀況證明材料;

申請人與父母有效關係憑證;

申請人父母生育子女情況憑證;

入戶地全體房(地)產權利人或者公有住房承租人的同意接受申請人入戶意見書(申請人系房地產權利人或承租人的除外);

被投靠人同意接受書面意見;

入戶地《居民戶口簿》、房地產權利人或承租人的《居民身份證》;

申請人和申請人父母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

2、未成年子女投父母戶口(本市父母死亡、判刑註銷戶口)所需材料:

《申報戶口事項申請表》;

入戶地房屋有效權證;

申請人父母婚姻狀況證明材料;

申請人與父母有效關係憑證;

申請人父母生育子女情況憑證;

申請人本市實際居住生活的憑證;

入戶地全體房(地)產權利人或者公有住房承租人的同意接受申請人入戶意見書(申請人系房地產權利人或承租人的除外);

被投靠人同意接受書面意見;

入戶地《居民戶口簿》、房地產權利人或承租人的《居民身份證》;

申請人和申請人父母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

本市父(母)死亡、判刑被註銷戶口的,由民警透過上海市常住戶口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覈實;

注:本市政府部門核發材料可透過電子證照、數據覈驗等方式免提交,具體以實際辦理情況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