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新經濟政策,1970年開始實施,至1990年結束,歷時20年。新經濟政策既是馬來西亞政府制定和推行的中長期經濟發展戰略,同時也是一種比較完整和全面的社會政策。
新經濟政策也可稱爲“原住民優先政策”,目標就是要進行有利於馬來人的財富重新分配,以消除民族經濟實力上的差別爲主旨。雖名爲“經濟政策”,但其內容和實施過程卻遠遠走出了經濟政策的範圍,涉及到如教育、語言、文化、宗教等非經濟領域。但仍以經濟領域的一系列政策爲核心。
中文名
馬來西亞新經濟政策
實施時間
1970年 至 1990年
主旨
消除民族經濟實力上的差別
實質是開始從國情出發,利用商品貨幣關係來恢復和發展工農業之間的經濟聯繫,改善和鞏固工農聯盟,建立社會主義的經濟基礎,以逐步過渡到社會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