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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上的金額必須寫大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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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上的金額必須寫大寫嗎

公文寫作數字書寫也是有規範的,“65,420,000元”一般寫作“6542萬元”不寫“6542000元”或“6千5百42萬元”“12300平方米”可以寫成“1.23萬平方米”,一般不用“1萬2千3百平方米”。 在方格中寫數字時,一般一個方格寫兩個字元。“6542萬元”共佔4個方格。

國務院《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國發[2000]23號)第五章第二十五條第九款規定:“公文中的數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結構層次序數和在詞、詞組、慣用語、縮略語、具有修辭色彩語句中作爲詞素的數字必須使用漢字外,應當使用阿拉伯數字。”雖然公文中數字的書寫有比較明確的要求,但由於具體數字環境的複雜性和大小寫規定的瑣碎性,數字書寫要求不能面面俱到,需要酌情掌握。

二、公文數字書寫基本原則

(一)便利原則。

有的情形,如年月日、非物理量中的數字,目前體例尚不統一。阿拉伯數字筆畫簡單、結構科學、形象清晰、組數簡短,所以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數字而且又很得體的地方,特別是當所表示的數目比較精確時,應使用阿拉伯數字。

(二)統一原則。

公文中的數字,沒有明確書寫規定的情況下,要堅持全文或局部統一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