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職責:接管債務人 的財產印章和帳薄文書等資料調查債務人的財產狀況,製作財產狀況報告書決定債務人的內部管理事務決定債務人的日常開始和其他必要的開支管理和處分債務人的財產。
代表權:在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召開前,決定繼續或停止債務人的營業,代表債務人蔘加訴訟,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提議召開債權人會議對雙方均未履行完畢的合同,有權決定是否解除或繼續履行。
管理人的報告職責:管理人一般報告債權人委員會,未設立債權人委員會的,及時報告法院,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前,應徵得法院的許可。
崗位職責:
裝載機債權管理方面的融資管理擔當
1融資流程及數據管理
2代理商走訪協商,商務條件談判,債權催收
3代理商及客戶調查
4融資設備管理
5代理商及客戶徵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