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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小學轉學最新規定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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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小學轉學最新規定2022年

轉學基本流程:

第一步:學生本人(或法定監護人)向轉入學校提供戶口本或戶籍遷移證明(或工作調動證明、務工證明、有效居住證)等證明材料。學校審覈同意後,填寫《吉林省中小學生轉學申請表》(一式二份),學校在“轉入學校意見”欄簽字蓋章。轉入學校在10個工作日內,將轉學材料和《轉學申請表》拍照後上傳至全國中小學生學籍資訊管理系統,在學籍系統內說明轉學原因,透過電子學籍系統發出學籍轉接申請。除極特殊情況需要留底備案外,《轉學申請表》無需報送學籍主管部門。

第二步:轉入地學籍主管部門在10個工作日內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資訊管理系統核辦。

第三步:學生(或家長)持經轉入學校蓋章的《轉學申請表》(一式二份)向轉出學校提出申請。轉出學校同意後,在“轉出學校意見”欄簽字蓋章。轉出學校於10個工作日內,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資訊管理系統予以審覈。轉出學校留下一份《轉學申請表》,取出學生的紙質學籍檔案並蓋章密封,由學生(或家長)將另一份《轉學申請表》和紙質學籍檔案送至轉入學校。除極特殊情況需要留底備案外,《轉學申請表》無需報送學籍主管部門。

第四步:轉出地學籍主管部門在10個工作日內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資訊管理系統核辦。

第五步:轉入學校以收到的紙質學籍檔案爲基礎爲學生接續在本校學習期間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