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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金不昧的典故是什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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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金不昧的典故是什麼啊

有一位秀才何嶽,字號畏齋,曾經在夜晚走路時撿到200餘兩白銀,但是不敢和家人說起這件事,擔心家人勸他留下這筆錢。

第二天早晨,他攜帶着銀子來到他撿到錢的地方,看到有一個人正在尋找,便上前問他,回答的數目與封存的標記都與他撿到的相符合,於是把錢還給了他。那人想從中取出一部分錢作爲酬謝,何嶽說:“撿到錢而沒有人知道,就可以算都是我的東西了,(我連這些都不要),又怎麼會貪圖這些錢呢”那人拜謝而走。他又曾經在做官的人家中教書,官吏有事要去京城,將一個箱子寄放在何嶽那裏,裏面有金數百兩,(官吏)說:“等到他日我回來再來取。”

去了許多年,沒有一點音信,(後來)聽說官吏的侄子爲了他的事情南下,但並非取箱子。(何嶽)得以託官吏的侄子把箱子帶回官吏那兒。秀才何嶽,只是一個窮書生而已,撿到錢歸還,短時期內還可以勉勵自己不起貪心金錢寄放在他那數年卻一點也不動心,憑這一點就可以看出他遠過與常人。

出處 清·吳熾昌《客窗閒話·義丐》:“乃呼里長,爲之謀宅於市廛,置貨立業且表之以額曰‘拾金不昧’。

”清·《歧路燈》第一百八回:“把家人名分扯倒,又表其拾金不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