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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
我國商標管理適用於國際通用的《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表中共有45類商標,第30類咖啡,茶,可可,糖,米,食用澱粉,西米,咖啡代用品,麪粉及穀類製品,麪包,糕點及糖果,冰制食品,蜂蜜,糖漿,鮮酵母,發酵粉,食鹽,芥末,醋,沙司(調味品),調味用香料,飲用冰,申請茶葉商標應該在申請書上填寫第30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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