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置太尉、司徒、司空爲三公,正一品。《唐六典》載:“三公,論道之官也。蓋以佐天子,理陰陽,平邦國,無所不統,故不以一職名其官。然周、漢已來,代存其任。自隋文帝罷三公府僚,皇朝因之,其或親王拜者,亦但存其名位耳。”
唐代分爲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職責分別爲決策,審議,執行。
隋唐:置太尉、司徒、司空爲三公,正一品。《唐六典》載:“三公,論道之官也。蓋以佐天子,理陰陽,平邦國,無所不統,故不以一職名其官。然周、漢已來,代存其任。自隋文帝罷三公府僚,皇朝因之,其或親王拜者,亦但存其名位耳。”
唐代分爲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職責分別爲決策,審議,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