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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文化有機體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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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文化有機體論

這個理論很多社科學者都探討過,大概意思就是把人類社會、文化、文明這些東西視爲一種有機體,但它是比普通的生物有機體(比如人)更高一級的東西,是超有機體。它是由許許多多個有機體組成的一個大的有機體系統,是活的、有生命的、不斷的再生和創造的存在。也有一些學者把文化視爲一種有機體(organic),比如拉德克里夫布朗。

這個詞最早是Herbert Spencer提出來的,但是後面有很多社會學家和人類學家都探討過,每個人對於這個概念的理解稍微有所不同。其中幾個比較重要的學者是社會學家涂爾干(Durkheim)、人類學家Alfred Kroeber,Edward Sapir。這個概念上世紀初還蠻流行的,後來談的人少了,因爲很多學者批判這種把文化視爲“另外一種存在的形式”的視角。

不過40、50年代人類學家Leslie White重提了文化演化這個理論,所以也有一些人翻出超有機體這個概念又來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