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通常可以從三個層面來認識。
第一是從精神層面,把藝術看作是文化的一個領域或文化價值的一種形態,把它與宗教、哲學、倫理等並列。
第二是從活動過程的層面來認識藝術,認爲藝術就是藝術家的自我表現、創造活動,或對現實的模仿活動。
第三是從活動結果層面,認爲藝術就是藝術品,強調藝術的客觀存在。一般認爲,藝術是人們把握現實世界的一種方式,藝術活動是人們以直覺的、整體的方式把握客觀對象,並在此基礎上以象徵性符號形式創造某種藝術形象的精神性實踐活動。
它最終以藝術品的形式出現,這種藝術品既有藝術家對客觀世界的認識和反映,也有藝術家本人的情感、理想和價值觀等主體性因素,它是一種精神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