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速度不等於路程與速度之和。
加速度是表示物體運動的速度變化量。加速度等於末速度減去初速度比上時間,即a=(Vt—V。)/t。
路程是長度,速度是物體運動快慢的物理量,所以,路程和速度不是同一物理量,二者不能相加。加速度是由物體所受合力產生的,跟路程沒有關係。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