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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局管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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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局管轄範圍

勞動局是政府綜合管理全市勞動工作的職能部門,職責範圍主要是:勞動力資源和勞動力市場管理、工資總額宏觀調控、勞動關係調節、勞動安全衛生國家監察、城鎮(除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外)社會保險管理。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制訂轄區內勞動制度總體改革方案。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擬製轄區內勞動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以及勞動工作宏觀調控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3、擬製轄區內勞動規範實施辦法和地方性標準,並負責監督檢查。

4、統籌管理轄區內勞動力資源的開發利用和就業工作,規劃和指導勞動力市場發展,制訂勞動力市場管理規則並實施監督指導勞動就業服務事業發展依據國家關於中國公民境外就業和境外人員入境就業的政策、法規及省內製定的地方性法規,制訂具體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協調指導轄區內勞動力的流動。

5、貫徹執行勞動關係基本規則,推動勞動關係調整體系的建設負責轄區內勞動爭議處理和勞動監察工作指導各類企業的勞動管理擬製企業富餘職工安置政策和企業職工獎懲法規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企業職工勞動模範評定工作。

6、對轄區內企業職工工資及其他勞動報酬進行宏觀管理,制訂企業工資及其他勞動報酬制度,並組織實施協調勞動報酬分配關係,擬製國有企業經營者收入分配政策。

7、綜合管理轄區內職業技能開發工作管理轄區內技工學校、各類職工技能訓練機構、失業人員、企業富餘人員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鑑定工作。指導企業職工和學徒培訓工作。

8、綜合管理城鎮社會勞動保險工作和社會勞動保險事業機構,社會勞動保險包括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保險管理企業職工福利工作組織推動社會勞動保險服務體系建設。

9、綜合管理轄區內職業安全衛生、礦山安全衛生、鍋爐壓力容器安全和轄區內安全生產工作,擬製地方性政策、法規和技術標準,行使國家監察職權。

10、管理勞動統計和資訊工作,分類定期發佈全市統計資訊和勞動發展預測報告。

11、組織推動有關勞動領域的科學技術研究、成果推廣應用和宣傳教育工作。管理我市勞動領域的涉外業務技術合作和人才交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