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豐水期返還電費的規則:時間:每年6-10月對象:居民客戶
規則:從6月到10月,每月26日後充值的第一筆電費將會返還上月的電費,與充值金額一起下發到電錶。上月電量超過180度的每度返還
0.15元,超過280度的每度返還0.2元。返還電費金額與上月用電量有關,與充值金額無關,用得越多,返還越多。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