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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引進人才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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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引進人才相關規定

2021年太原市引進人才符合條件的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人才補貼。

(一)生活補助: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世界排名前200名大學、教育部公佈的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和“雙一流”建設學科的碩士研究生,由市財政每月分別給予5000元、3000元的生活補助,補貼時間爲5年。

(二)購(租)房補貼: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世界排名前200名大學、教育部公佈的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和“雙一流”建設學科的碩士研究生,在我市購買首套住房的,5年服務期滿,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的購房補貼其他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學人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由市財政每月給予1200元的租房補貼,補貼時間爲2年。

(三)學費補貼: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教育部公佈的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和“雙一流”建設學科的碩士研究生,每人給予3萬元學費補貼。

(四)科研經費:從事項目研發、技術革新的,市財政一次性給予5-20萬元的科研項目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