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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過關最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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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過關最新規定

澳門護照過關新規定:

    【澳門護照過關可逗留日期

    (1)60日前未曾持護照進澳,首次進入澳門可有5天逗留期。

    (2)60日內第二次進入澳門可獲1天逗留期。

    (3)如上所述的5+1用完以後,必需由澳門飛至第三國家,返澳後可享有5天逗留期。

    (4)離澳後可重新享有(1)內容所述的5+1,即由澳門飛了第三國以後享有5+5+1。

    【澳門護照過關違規事項說明】

    (1)如持護照進入澳門,用完5+1後未有從澳門飛往第三國家,直接返回內地,此乃違規情況。

    (2)違規者必須等待60天(由離開澳門第二天算起)才能利用護照再次進入澳門。

    (3)違規者不得經深圳、上海等地飛至泰國再入澳門,澳門移民局拒絕違規人士入境,即時遣返至內地。

    (4)違規者持通行證入澳後,連同護照由澳門飛往第三國,返澳後只享有一天逗留期,到期離澳門亦同樣地需要等侍60天方可持護照進入澳門。

    (5)乘坐澳門航空或捷星航空前往越南即日往返的旅客,務必保留所有登機牌及簽證。

    【澳門護照過關逾期逗留罰款】

    (1)一年內第一次逾期逗留,罰款費用爲每天澳門幣500元。

    (2)一年內第二次逾期逗留,將被視非法移民,將根據逾期情況1至3年不得進入澳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