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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耗等價值和當量等價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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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耗等價值和當量等價值區別

能耗等價值是以各實物量乘等價值折標係數累加後所得的綜合能耗值,與當量值綜合能耗有一定區別,相關材料可參考等價值折標係數和當量值係數,當然等價值是與價格有關,當量值與能源自身發熱量有關。

當量等價值指將各種不同能源所含的能量,按等價熱值折算成爲標準燃料的量度單位。等價值指的是生產一個單位的能源產品所消耗的另外一種能源產品的熱量,用折標係數折成標準煤來表示。

一、來歷不同:

等價值:二次能源是由多少一次能源轉換而來的

當量值:二次能源自身含有多少熱值。

二、意義不同:

當量值是其本身的熱量,是定值等價值是實際轉換的等值,比如0.4kg標準煤可轉換成1kwh電,所以1kwh電力的等價值就是0.4kg標準煤。

三、含義不同:

當量值”簡言之,是一個計量單位的能源本身所具有的熱量。而“等價值”則是生產一個單位的能源產品所消耗的另外一種能源產品的熱量。目前,這個規定主要體現在電力產品的消費量折標計算上。

擴展資料:

等價值,生產一個單位的能源產品所消耗的另外一種能源產品的熱量,一般用折標係數折成標準煤來表示。

在能耗覈算中關於“當量值”和“等價值”計算的有關規定:爲了與世界接軌,同時便於和歷史資料對比,我國統計制度明確規定,計算國家、省、市級的能源消費總量時,電力採用等價值(即當年每發一千瓦小時電消費的標準煤量,2006年山西省平均每發一千瓦小時電消費345克標準煤,也就是每萬千瓦小時電折3.45噸標準煤)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