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因裏希首先提出了事故因果連鎖論,用以闡明導致傷亡事故的各種原因及與事故間的關係。該理論認爲,傷亡事故的發生不是一個孤立的事件,儘管傷害可能在某瞬間突然發生,卻是一系列事件相繼發生的結果。
海因裏希把工業傷害事故的發生、發展過程描述爲具有一定因果關係的事件的連鎖發生過程,即:
(1) 人員傷亡的發生是事故的結果。
(2) 事故的發生是由於:
①人的不安全行爲
②物的不安全狀態。
(3) 人的不安全行爲或物的不安全狀態是由於人的缺點造成的。
(4) 人的缺點是由於不良環境誘發的,或者是由先天的遺傳因素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