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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司離職是周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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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司離職是周幾

1、試用期內,提前三日,可口頭通知。應注意儲存好已經通知用人單位的相關證據,可適當錄音或者提供人證。

2、試用期已過或沒有約定試用期的,提前三十日,並且只能以書面形式通知。應注意《辭職單》等應讓用人單位簽收,自己複印一份如果用人單位不簽收,可透過快遞或掛號信形式發出,並且快遞或掛號信要體現辭職的相關資訊。

3、只需提前通知,無需徵得用人單位同意。用人單位以公司訂單多、招不到人、合同期未滿等爲由不同意、不批准勞動者辭職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因爲辭職是勞動者擁有的絕對權利,而非相對權。勞動者依法定程序向用人單位提出辭職後,屆時要求用人單位辦理離職手續的,用人單位應配合辦理。

好像沒有特定指出是周幾。

除非是大型的企業,有較大量的人員離職,所以會指定離職日期,不然主要還是看具體的崗位交接情況定離職日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