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產業類農場:目前中央財政資金對納入目錄的各類設施實行的是全國統一的定額補助,比例爲30%,補助發放採取的是“先建後補”的原則。
2、水果產業、蔬菜產業、茶葉產業等:申報條件是露地規定一千畝以上,設施兩百畝以上,補貼50萬-100萬左右。
3、林業產業:林業局的林下經濟項目通常補貼在10萬-30萬元左右。
4、種子工程植保工程儲備項目:中央資金500萬元以內。
5、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項目:補貼金額爲300萬元左右。
6、農業綜合開發專項-園藝類的良種繁育及生產示範基地項目:符合標準可申請補貼金額大約爲2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