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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地計生條例啓動修訂新增育兒假|具體有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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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1月2日,已有1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已經公佈了當地的人口計生條例修正案,普遍提出了延長產假和陪產假、增設“育兒假”等。那麼,具體有幾天?

14地計生條例啓動修訂新增育兒假

根據各省市發佈的公告不完全統計發現,截至11月2日,已有1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已經公佈了當地的人口計生條例修正案,普遍提出了延長產假和陪產假、增設“育兒假”等措施。其中,江西、四川、江蘇、貴州、吉林以及山西等6個省份的人口計生條例修正案已獲透過,遼寧、湖南、湖北、陝西、安徽、海南、寧夏、雲南等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 的人口計生條例修正草案正處於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階段

14地計生條例啓動修訂新增育兒假 具體有幾天

育兒假具體有幾天

此輪各省份公佈的修訂計生條例中,首次明確提出增設“育兒假”,夫妻二人各享10天到15天不等。

其中,已經透過條例修正案的6個省份中,江西、四川和貴州都規定,子女三週歲以下的夫妻,每年各有10天育兒假。山西省規定,符合規定生育且子女不滿三週歲的,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分別給予每年15天的育兒假。

江蘇已透過的計生條例修正案規定,推動實行父母育兒假制度,育兒假的具體實施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吉林省也在計生條例修正案中明確提出,支援有條件的地區或企業事業單位設立父母育兒假。

計生條例修正案尚處於徵求意見階段的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中,遼寧、湖北、雲南、海南、湖南、寧夏等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也擬設定育兒假,規定3週歲以內的孩子父母兩人各自享受每年10天的育兒假。

海南省計生條例的徵求意見稿中還提出,3週歲以內的孩子父母兩人除了可以各自享受每年10天的育兒假,還可以給予夫妻任意一方每天一個小時的育兒時間,直至子女年滿3週歲止。

陝西的徵求意見稿中,3週歲以內的孩子父母雙方每年各有不低於30天的育兒假。而安徽的徵求意見稿則將育兒假擴大至6週歲以下的孩子父母,雙方每年各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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