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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公祭日穿和服拍攝被批評教育|國家公祭日有什麼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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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海寧警方接舉報,海寧南關廂街上有一女子身穿和服。民警第一時間前往處置。

女子公祭日穿和服拍攝被批評教育

2021年12月13日,海寧警方接舉報,海寧南關廂街上有一女子身穿和服。民警第一時間前往處置。經調查,該女子當時身着和服在南關廂拍攝,警方對其不當行爲進行了嚴厲的批評和教育,該女子已認識到錯誤,表示非常後悔。

女子公祭日穿和服拍攝被批評教育 國家公祭日有什麼禁忌

國家公祭日有什麼禁忌

國家公祭日的設立是爲了悼念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國主義侵華戰爭期間慘遭日本侵略者殺戮的死難者,揭露日本侵略者的戰爭罪行,牢記侵略戰爭給中國人民和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災難,表明中國人民反對侵略戰爭、捍衛人類尊嚴、維護世界和平的堅定立場。

因此,在這一天有些禁忌是一定要注意的:

1、禁止在國家公祭設施、抗戰遺址和抗戰紀念館等地使用具有日本軍國主義象徵意義的軍服、旗幟、圖標或者使用相關道具,拍照、錄製視頻或透過網絡對上述行爲公開傳播等。南京大屠殺史與國際和平研究院副研究員胡卓然指出,明確“精日行爲”的罰則,對遺址進行民族精神和民族情感上的保護,這回應了社會關切。

2、在市人民政府通告規定的國家公祭活動期間,國家公祭設施周邊禁止一切公衆娛樂活動。具體範圍由市、區人民政府規定公佈。除此之外,在國家公祭活動期間,禁止擅自使用輕型和超輕型固定翼飛機、滑翔傘、熱氣球、無人機等一切飛行器進行升空飛行活動。

3、本市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在國家公祭日當天應當停止刊播一切娛樂性報道或者節目。本市報紙應當按照要求以黑色封面刊登國家公祭活動相關內容。

4、在國家公祭設施進行展覽、演出、影視劇拍攝、網絡傳播、採訪等活動的,應當徵得保護和管理單位同意。未經同意擅自進行的,保護和管理單位應當勸阻並制止;不聽勸阻的,保護和管理單位應當立即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