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聚美館>智慧生活>心理>

21年天津職稱評定標準

心理 閱讀(2.84W)
21年天津職稱評定標準

一、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方針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敬業精神。

(三)熱愛本職工作,身心健康,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四)按國家和我市規定,符合年度考覈和繼續教育相關要求。

二、資格條件

在符合基本條件的基礎上,還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學歷、資歷要求。凡從事經濟專業工作、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下同)以上學歷,均可報名參加初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二)專業能力、業績成果要求。

1.具有較系統的經濟專業理論知識和業務技能。

2.能夠獨立對專項經濟活動進行分析綜合,提出建設性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