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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電動車2022年最新政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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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電動車2022年最新政策規定

電動自行車使用滿十年不得上道路行駛。拼裝或者非法改裝、加裝的電動自行車不得上道路行駛。

違反本條例規定,駕駛達到使用年限、或者拼裝、非法改裝、加裝的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並處二百元罰款加裝的改變外形結構影響行駛安全的車篷、車廂等裝置,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拆除,拒不拆除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依法代爲拆除達到使用年限或者拼裝的電動自行車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

電動自行車新國標指的是符合《電動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標準的電動車。新國標要求,電動車的最快速度要不大於25公里每個小時,電壓要不大於48v,電動機最大功率要不大於400w,整車總重量要不大於55K,還需要有腳踏功能,車行速度達到15碼的時候,有滴滴滴的提示音。

新國標電動車還有以下要求。

1,在購買電動車的時候注意購買新國標的,不符合要求的不允許上牌的,購買車輛後需要上電動車牌,沒有車牌的將不能上路行駛,一旦被發現也是會被處罰。

2,現在電動車的重量由原來40ka調整到新國標的55ka,重量包含電池在內,這樣有效增加行駛時長。

3,電動車速度可以行駛到50千米每小時的,必須上牌照,這類車型歸爲電動摩托管理。

4,電動車需要安裝有腳踏板並且還要防火,防水,沒有腳踏板是不允許上牌。

5,電動機功率從240KW提高到400KW。

6,不合標準的電瓶車不允許生產,消費者有權退貨超標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