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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安區安居房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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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安區安居房申請條件

1、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都具有本市戶籍。

2、申請人蔘加深圳市社會保險累計繳費5年以上申請人爲領軍人才、新引進進階人才(2010年5月14日後引進的正高、副高)和中初級人才(學歷爲本科及以上),參加深圳市社會保險累計繳費3年以上申請人家庭存在優撫或殘疾情形的,無社保累繳時間要求。

3、已婚或單親家庭申請人爲單身居民的,須年滿35週歲。

4、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擁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五年內未在本市轉讓過或者因離婚分割過自有住房在深圳市未購買過政策性住房在深圳市未領取購房補貼。